正反:爱情逻辑四法则
老 幺
今天收到学妹的一封Email,很短。原文用英语,翻译如下:
“我最近一团糟。一个男孩对我说,‘我爱你’。他用各种方法来向我证明,
我不知如何是好?他很善良和诚实。”
我一向自认为是比较“高尚”的那种人,这个哥们称“率直”,那位朋友赞
“大气”,谎言听得多了,自己也信以为真。但我转过的念头是,“靠!你大哥
还没结婚,小姑娘就等不及了!…”
我到Fortune边喝了口水,再到电脑前,回辞有了,翻译如下:
“我不知道我给你提建议是不是合适,但这对我来说是非常简单的逻辑:
1. 你爱他吗?如果不爱,那就忘了,因为他爱你而爱他是不理智的;2. 如
果是,你(以后)会嫁给他吗?如果不会,那就忘了,因为没有结果的爱是不理智
的;3. 如果是,你们在一起吗?如果你们相隔天涯,那只能是精神之恋;4. 如
果是,你觉得这种“爱”能持续多久?如果他真的爱你,他就应该用行动而不只
是言语来证明。”
我想了想,觉得少了点什么,又在第四条上加上一句,“我不愿承诺我无法
做到的,或许这是我至今未婚的原因之一。”然后打上“笑脸符”,SEND!
一切似乎很完美,但我还是隐隐地感到人性的伪善。最近911事变,老幺也曾
在天下论坛/军事天地论剑,不管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各人的立场决定各人的逻辑。
真可谓“天下一致而百虑,殊途而同归”。
其实像她这么聪明伶俐的女孩,远在异国他乡,听“善良和诚实”的男孩说
“我爱你”,或是件很浪漫的事,我应该首先表示祝贺,但我没有;
其实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怀疑“用各种方法来证明”的男孩的“
善良和诚实”,我其实很想说,“小姐,你太天真了吧”,但我没有;
其实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理智”,但美国和英国政治上走得很近,地理
上还是相距甚远;
其实我还知道自己的逻辑经不起推敲,
1. 很多女孩都是因为被爱而爱;2. 没有婚姻的爱情比比皆是;3. 网恋就是
精神之恋的最大代表;4. 不是说,“不在天长地久,只在曾经拥有”!
所以说,love is bl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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