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高薪是万万不能的

                               老 幺

  (一)

  昨晚有网友email问对“高薪养廉”、“司法独立”的看法。怎么说呢,这是
个比较政治的问题,我可以谈谈其中的“非政治”部分,也就是“高薪”的价值。

  (二)

  美国总统是一个报酬颇丰的工作,但恐怕没有人是为了那40多万美金去竞选
的。因为有能力做美国总统的多半也有能力赚更多的USD。

  同样,联邦法官是一个金饭碗,但很少有人是害怕被律师行炒鱿鱼而去做法
官的。联邦法官的薪水虽丰,也仅相当于一流律师所年轻律师的水平,而联邦法
官做一流律师所的合伙人可谓胜任有余。

  所以在美国,总统/法官地位的尊贵性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非高薪”的因素。

  (三)

  另一方面,中国似乎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过于强调“奉献”。

  毛泽东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始终不渝地做好事。
我们又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做一天“清官”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始终不渝地做
“清官”。

  律师界有一种法律援助的制度,就是每年抽出几天给低收入的人提供免费法
律服务,相当于做“义工”的性质。但现代律师不可能每天做“雷峰”,就象低
收入法官不可能一辈子做“清官”。

  试想一下,你手中握着生杀予夺的裁判权,你的家人整天为柴米油盐所扰,
就算你不腐败,你也不能保证你的家人不腐败。今年夏天回国时,看到一部国产
电视剧《突出重围》,其中的高副师长廉洁了一辈子,但他正当妙龄的女儿爱慕
虚荣,老婆拿着高副500多元的工资整天精打细算,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高薪未必能养廉,没有高薪是万万不能的。

  (四)

  有人或许会问,改革开放前不挺好的吗?应该这么说,“高薪”是相对于普
通老百姓而言。改革开放前中国没有“先富起来”的人,政府机构的待遇还是相
当不错的,实际上就是“高薪养廉”了。

  美国普通公务员的工资并不高,因为大多从事行政工作,不需要什么专业技
能。你别看领事馆签证处、移民局官员这帮人对你爱理不理、挺横的样子,他们
其实工作在美国金字塔的最底层,收入多半没有你们从graduate  school毕业后
拿的高,心中有气是难免的。

  但没办法,不能因为他们掌握着discretionary power就必须给他们“高薪”,
这是很危险的“以金钱换权力”的做法。只是因为政府机关手中的权力而“高薪
养廉”是违反纳税人利益的。

  我们不能说,看门老大爷“不给红包、不让进门”的土规定是因为我们没有
给他“高薪”。如果我们因为看门老大爷的这种不法行为给他“高薪”,希望他
以后“廉洁奉公”。那有两个弊病:1.看门老大爷这个岗位成为“高薪低能”的
美差,违反市场薪酬机制,谁来填补这个空缺本身就可能导致新一轮的腐败;2.
如果有人开出比“高薪”更高的红包,看门老大爷铤而走险的可能性依旧很大。

  (五)

  从根本上说,这种腐败的存在是缺乏一种制衡和约束机制,包括外在的法律
强制和内在的道德约束。在“高薪养廉”政策上,我们应以特定岗位所需的专业
性和技术性给于相对应的“高薪”。


  2001年于感恩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