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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探我国果农的合作之路
辛北
开放改革后我国果树业飞速发展,全国果树种植面积在20年间增长了5倍以上,
达到近900万公顷;总产量增长了7-8倍,达到约5000万吨(以上均参照1997年资料
)。市场经济显示了巨大威力。但是,应当注意到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起始阶段,
很不规范,远未成熟完善。千千万万个体果农户面对着巨大的国内外市场,显得
如同汪洋大海中的叶叶扁舟,生死命运未卜。在致富意识的驱使下,他们被卷进
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热”。
不无遗憾的是,以往那些“热潮”,很大程度上曾是经济转型中残留的“长
官意志”的产物。就广东果业而言,先是出现“葡萄热”,然后是“芒果热”、
“荔枝热”、“龙眼热”……热潮掩盖着隐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其间多少狂
热和多少心酸。友人C君,以一位资深专家、离休所长的身份南来继续从事果业,
以图“颐养天年”,以此为乐,几年前也难免由于看不准市场走向而在“芒果”
上头一度受挫。现在的个体果农基本上仍然沿着“个体生产—批发商贩—零售摊
贩—消费者”的路径回收其报偿。正如 SUNKIST(新奇士)在它的《答读者问》中
指出,“在当今充满竞争的国际市场上,个体果农户只能是单枪匹马地面对着竞
争”。《答读者问》好像也为我们勾画了当今的一幅基本现状。
1993年笔者参加在广州召开的国际香大蕉网络会议。到会的台湾香蕉研究所
所长报告之后,我向他提问:“贵所如何建立?经费来自何处?”答曰:“先是
政府建立该所,几年后交给‘青果合作社’。‘青果社’从会员果农出口日本的
香蕉中,每箱抽取一定酬金,其中部分作为支持香蕉所的经费。香蕉所聘用研究
人员,针对香蕉生产中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推广给个体
蕉农,我们还年年生产组培苗供应蕉农。”我问:“贵所生产组培苗,别人一样
也能生产,贵所如何面对竞争?”答曰:“谁也无法同我们竞争,因本所的宗旨
是为蕉农服务的,所以我们的价格最低!”我听后豁然贯通。这不就是台湾人爱
说的“口头语”——“良性互动”吗?但也出现过青果社某个地方分社运作不好,
对果业服务业绩不佳,以及关于青果社固步自封的传闻。
我国计划经济年代的技术推广体系,由于不适应发育中的市场经济而已经崩
溃,但果业中新的科技——生产连接体系并未真正和健康地建立起来,而某些以
单纯利润为导向的所谓服务体系却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做出危害生产者利益和阻
碍生产现代化的行为。
趁去年11月出席在澳洲凯恩斯召开的“国际热带亚热带果树学术研讨会”之
便,笔者参观了澳大利亚的果业。他们的果农协会(Growers'*Association)给了
我最为深刻的印象。回国后,我给在澳洲检疫部门任职的L博士(原马来西亚籍)发
了电邮:“我这次赴澳收获颇大但嫌走马观花。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何我
国的果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业绩很差?我想,品质、品牌和信誉是竞争的灵魂。
问题就在这里。澳大利亚有许多果农协会,它们把个体果农户组织了起来,让他
们在统一的‘品牌’下走向市场,他们的产品必须是长期稳定地符合既定的产品
标准,问题是谁来制订这些‘标准’呢?果农协会当然系由果农会员民主选出的
人来操办的,而非‘官僚’机构,所以充满活力。我想,果农协会在驱使个体果
农户走向市场经济时应当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吧?”
L博士回电说:“是的,您说得很对。澳大利亚的果农成立了许多协会,如苹
果、梨、香蕉、荔枝、龙眼、红毛丹等协会。协会操办者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并
制订了规章条例。协会从果品销售中抽款用来进行促销活动,有些协会还组织研
发,而政府则以一元对一元的比例资助协会的研发经费。许多协会有一个到几个
共同使用的‘品牌’名称,而且实行严格的品质证书制度以确保其产品品质的恒
定。”
据了解,澳大利亚一些研究人员从果农协会取得横向经费,而且“纵向经费”
的比例越来越大。那次国际研讨会上有个超级大胖子果农代表 Jeacoke先生做了
一个“精彩”的发言,其中一段话把某些研究人员骂得够呛。他说:“有那么一些
研究人员,不知他们一辈子在干些什么玩意儿,他们抓住一个问题老是研究个没
完,就像一只狗咬住自己的尾巴团团转似的。”会后,我问与会的著名荔枝专家
Menzel博士同不同意季轲的说法。孟泽尔激动地挥手说道:“Noway!(没门儿!)”
可是 Menzel博士不会当面去反驳Jeacoke的嘲骂。还是我这个“老外”在休息室
里找到了季轲先生,我说:“你的发言中有许多好见解,但我却不同意你明显地
忽视基础性研究。”大胖子去年6月来华参加我向 ISHS申办主持的一个国际学术
研讨会,算是朋友了,而且我不仰赖他们的“横向”资助,所以才敢于“犯颜”。
我从小就知道新奇士甜橙,至今半个多世纪了,这个品牌的长盛不衰堪称世
界奇迹之一。我从网络下载了新奇士的网页,才知道SUNKIST GROWERS Inc.(新奇
士果农公司) 是早在1893年由一些分散的陷于困境的个体果农户成立起来的合作
组织,现时已经包括加利佛尼亚和亚利桑那两州的6500果农户,25个地区果品交易
所和25个包装场。资料说,新奇士果农公司属非营利机构,它可以做个体果农户
所做不到的许多事:开拓全球性市场、建立统一品牌和进行广告促销、介入全球
运输体系、培植多方位的研究能力、借助政府之力开拓海外市场、为果农会员获
得最佳售价回报。新奇士这个响亮的“商标”在全世界排名第47,在美国排名第
43,据估算,这个品牌的无形资产高达10亿美元。这是因为新奇士始终严格把好
产品质量关,且视为生死关键。新奇士的质量检验员每天都要到下属包装场和批
发和零售市场去作检查,以确保规定的质量条例得到严格的遵守。凡是果农会员
交上来但不合标准的果品都拿去加工,加工产品也进入国际市场。
反观我国果品出口的不光彩历史,其中广东红江橙的兴衰是一个悲剧实例。
“红江橙”这个嵌合体,虽是由果实性状混杂的不稳定个体所构成,但对果实进
行严格的人工选优汰劣,还是可以获得高比率且具典型性的优质风味商品果的。
红江橙90年代一度畅销港澳新马,备受欢迎,价格甚至超过了SUNKIST。但由于出
口的无序“竞争”、互相残杀,水货充斥、以次充好,最终导致红江橙出口的几
乎覆灭。从中至少可以引出几条教训:(1)没有形成雄厚的产业化规模;(2)缺少
统一的专项商品出口体系;(3)没能建立以稳定质量为基础,高信誉的商业“名牌”
以及保护名牌的相应法律机制。出口的不振,反过来阻滞了生产向高水平的持续
发展,科技创新也就失去导向,尽管中国的国内市场广阔,果品销售模式长期却
仍处于守株待兔状态,许多产区等待贩运者上门采购,果品被视为大宗初级“原
料”,丰年一旦滞销,顷刻间变成成吨成吨的垃圾,遗弃路边荒野,满目苍痍,
污染环境。笔者在关中就见到了苹果的这种惨状,真是“果贱伤农”!目前广东
荔枝出口基本上还是通过与少数几家港商挂钩,依靠他们打开走向国际市场的通
道,而我国业者对终端市场的直接联系却相当薄弱。因此经过层层盘剥,利润受
损。
让我们来审视一下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现有运作形式。中国社科院韩俊总
结目前存在着4种类型:(1)龙头企业带动型;(2)中介组织带动型(社区合作经济
组织、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组织);(3)专业市场带动型;(4)其它类型(如研
究推广机构提供产前、中、后服务)。他指出,在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农业大国,农
民组织化程度太低。应以农民的合作社为依托,带动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形成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不过他指的是为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合
作经济“误区”方面,他尖刻地指出不应混淆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前者承认私
人产权,而后者取消私人产权致使农民至今还“谈合色变”。
多元形式的试验不是坏事,但不妨对国外普遍成功的经验实行“拿来主义”
(当然要结合国情,不宜生搬硬套)。我认为在龙头企业带动中,由于“龙头”本身
是营利单位,它与“龙尾”不是处于同一个“利益——风险共同体”之中,协调
好“龙头”与“龙尾”的关系,至为重要。记得七十年代中期笔者出席的一个全
国专业会议,听到某市某酒厂代表的“忏悔式”发言,至今仍言犹在耳,感人至
深。他说:“过去酒厂和葡萄农虽签订了合同,但片面撕毁合同是常有之事。当
我们需要葡萄时,我们是拿着鞭子抽打他们,而当我们不需要葡萄时,我们是拿
着刀子宰杀他们”。虽然发生在计划经济年代,可也不能说今天“龙头”和“龙
尾”之间的利益矛盾已经不复存在了。我看,韩俊讲的“中介形式”中的非营利
性,以服务为其宗旨,集利益与风险于一体的最佳“共同体”形式——“专业农
户协会”,可能是今后最有希望的。可惜,韩俊没有对此充分展开讨论。他论及
政府的介入行为时实际上是在告诫说,要避免“全民社”“政社合一”“政企不
分”“官民不分”等。一句话,既不可回到过去计划经济年代的“老套套”,也
不可坠入“权钱结合”“寻租”等“伪现代化”的陷阱中去。
温思美等以广东某花卉市场为典型例证,论述了政府在开放市场和重塑技术
创新体系(即,研发—推广—技术转化的总称)。认为,顺德花卉产业已形成了以
地方政府—龙头公司—专业大户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扩散体系。地方政府的积极介
入,决定于它在地方事务中的自主权和创新收益的分享份额。我认为这两点都没
错,前者属于中央或省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权利关系问题,而后者则涉及什么
是“收益”的问题,如果地方政府由此增加了税收,那是理所当然的正道;倘若
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利润分成,则难免又有“政企不分”“权钱结合”之嫌,贪污
腐败将不可避免由此而滋生。
我深信果农协会的形式具有无可辩驳的优越性。但是前提必须是它的完全民
主化运作,只有“主权在民(会员)”,协会才具有真正的随机应变活力和抗拒专
断、腐败和一切不正之风的能力。政府只能在制订政策、条例、产品标准、检疫
和协助开拓市场,在科技创新、转化、推广上发挥其应有的引导和支持的职能,
而切不可以实际权力进行介入,导致民间组织的“半官方化”、“机关化”和“
官僚化”,使协会变质而背离果农利益。可惜的是,当前我们的各级政府仍然热
衷于事事“唱主角”,这与各级政府追求所谓“政绩”的心态密切相关。当前,
我国果农的教育和科技水平亟待提高,民主意识亟待培养和增强,政府在这些方
面确是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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