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问市长:你有什么特权?
辛北
有次我国北方沿海的T市市长出访欧洲S国沿海的“姐妹”G市。
市长对市长,虽然按照现代习俗,不一定“称兄道弟”,但也亲切得很。
T市市长(下略为“T”)问G市市长(下略为“G”):“您作为一市之长拥
有何种特权?”
按说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可是G却显得有点“满头雾水”似的。也许翻译虽然
够资深,可仍然没能翻译好?
其实“特权”二字在我们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店)解释得好像没
有解释那样简单明了:“特权=特殊的权利”(对国人无需多加解释一看字面便
懂)。可是翻开《牛津现代高级汉语双解词典》,相应的英文词“privilege”解
释得特别罗嗦:“某人某阶级或地位,或担任某职务的人的特权”。其中“特权”
的英文解释是:specialrightoradvantagesavailableonlytoaparticularperson。
其中特别强调“仅仅是特定人物所能拥有的特殊权力和好处”,难怪让这位“老
外”市长一下子给蒙住了,因为他可得要好好想一溜问题:首先,他自己算是什
么“特定人物”?然后再想想,他这个“特定人物”拥有什么“特殊的权力和好
处”,这可来不得半点信口开河的啊。
经过资深翻译的反复解释,G还是不太懂。后来毕竟是咱们的T市长比较聪明
一点,他采取了一种“中国特色的”、“形象的”、“直观的”问法(很可能这
位市长是当老师的出身?)。他问道:“比如说,您作为市长吧,您有没有权力
‘批条子’?”。
这下子老外市长似乎“豁然开朗”了。
他回答说:“有啊,有!有!有!比如说,我分工管本市的老人福利事业,
如果有人报告我,说哪里有个没人关照的孤寡老人,我会马上通知老人院赶快去
收容这位老人”。
看来这位老外G市长还是没真懂,他还是在“自作聪明地”答非所问。因为他
想做的那件“事体”,在中国纯粹叫做“公事公办”。对于当事人来说,哪能够
显示他拥有什么“特殊权力”?或者捞到什么“特殊好处”?
显然,T和G两位市长之间是在“鸡对鸭讲”(广东式诙谐语),尽管有资深
翻译在,双方还是不太能够沟通。
现在兴说“国际接轨”。可是上面这个笑话却说明,在我们日常对外交往中,
“鸡对鸭讲”的事肯定还有不少。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思想观念还是老一套,如
何去“接轨”?当然,作为老外,他也得多少了解点中国式的“语境”。那个老
外G市长也是太缺乏对中国的常识了,所以他只能讲他的“鸭”的语言,对“鸡”
的语言显然半窍也不通。那还能搞什么“姐妹城市”啊?
|